娜塔莎这名字是她后起的。
五年前,她叫安娜·伊万诺娃。
罗刹西部一个小城,工人家庭。父亲是机械厂钳工,母亲在面包房上班,日子紧巴,但没缺过她一口吃的。她从小就知道,想要什么得靠自己挣。
射击天赋是十岁那年发现的。
少年宫选苗子,她去试了试。第一次摸枪,一枪出去,教练愣了。又打一枪,教练走过来,盯着她看了半天。
“你以前练过?”
“没有。”
教练没再说话。
后来她进了市队,州队,联邦队。
十七岁那年,奥运会。女子五十米步枪三姿,金牌。
领奖那天,她穿着联邦队队服,举着花束,笑得眼睛弯成两道月牙。国歌奏响的时候她没哭,但眼眶热了一下。电视直播,全国人民都看见了。
包括一个叫伊戈尔的年轻人。
这人是石油巨头家的公子,他爹在罗刹能排前五。那天他正躺游艇上看电视,一眼就看上了那个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姑娘。
后来的事,她不太愿意回忆。反正就是有人来找她,说有个“特别的机会”。
十八岁,她被特招入伍,成了特种兵中尉。
说白了,这事不合规矩。但规矩那东西,在有些人眼里从来不是规矩。
她在部队打了一仗。车城那边,具体地名记不清了。只记得瞄准镜里那些晃动的身影,扣扳机时胸口传来的反震。狙杀二十三人,里头有两个是敌方指挥官。
勋章发下来那天,团长拍着她肩膀:“丫头,你是咱们团的骄傲。”
她那时候真以为,凭自己实力,能改变一家人的命运。
父亲不用再在机械厂熬着,母亲不用凌晨四点起来去面包房。她可以给他们买大房子,买进口车,让他们过上好日子。
十九岁那年夏天,她休假回家。
刚下火车,伊戈尔的人把宾利开进站台等着。说少爷请她去参加个酒会,都是莫科市的年轻人,认识认识,没坏处。
她去了。
酒会在郊外一栋别墅。泳池边摆了长桌,香槟塔堆得老高。男人们穿着定制西装,女人们穿着晚礼服,珠光宝气的。她穿着一身简单连衣裙,站在人群里,像个误入的局外人。
伊戈尔端着酒杯走过来,笑着跟她碰了碰杯。
“安娜,你知道吗,”他靠在泳池边的栏杆上,语气轻松得像聊天气,“我父亲喜欢你。我也喜欢你。”
她没说话。
他接着说:“你是个聪明姑娘。应该明白,你现在拥有的一切,是怎么来的。”
“我拿的金牌。”她说,“我立的战功。我自己的。”
伊戈尔笑了。
那笑容里有一种东西,她后来才看懂,那不是笑,是俯视。是那种站在高处看蝼蚁的眼神。
“金牌?”他说,“你以为没有我父亲,像你这种工人家庭出身的姑娘,能进联邦队?”
“战功?你以为没有我父亲,你能特招入伍?你那些勋章,挂在墙上是荣誉,挂别处就是废铁。”
他把酒杯放栏杆上,走近一步。
“安娜,我有很多女人。你也可以成为其中一个。而且,”他顿了顿,目光从她脸上移向高耸的胸和平坦的小腹,“你有资格给我生个孩子。”
她看着他。
那张脸挺英俊,年轻,有钱,有势。换了别的姑娘,可能求之不得。莫科市多的是愿意往上爬的女孩,给伊戈尔少爷当情妇,意味着豪宅、进口名车、名牌包,意味着全家跟着沾光。
她端起手里的酒杯,把酒泼在他脸上。
然后转身走了。
走出大门的时候,她听见身后杯子摔碎的声音。没回头。
假期结束,她回到军队。
第三天晚上,两个穿黑色制服的人敲开她的门。联邦安全局的。
“安娜·伊万诺娃同志,你因涉嫌通敌卖锅,被正式逮捕。”
她愣在那儿,脑子里一片空白。
“通敌卖锅?我一直在打仗,我杀了二十三个敌人,我拿了勋章——”
“那些勋章,”其中一个人面无表情地说,“是你出卖情报换来的。我们已经掌握了证据。”
“什么证据?”
没人回答她。
他们连个像样的罪名都懒得编。随便找个借口,随便开个口子,随便就能把她送进监狱。
后来她才知道,根本不需要证据。伊戈尔他爹打一个电话,检察院那边就把案卷准备好了。
她被带走的时候,回头看了一眼宿舍。床头柜上还摆着她和父母的合影,她妈笑着,她爸也笑着,她站在中间,手里举着奥运金牌。
后来她才知道,那几天发生了什么。
有人给她父亲打电话,说“你女儿出事了”。父亲问什么事,那边挂了。第二天他照常去上班,厂门口贴了一张告示:鉴于其女叛锅行径,该同志即日起停职审查。
母亲去面包房的路上,被人堵在街角。几个女人指着她骂:“卖锅贼的妈,还有脸出来!”她跑回家,再没出过门。
街坊邻居见了他们就躲,躲不开就吐口水。有人在门口泼油漆,有人往窗户里扔石头。
父亲后来中风了,倒在雪堆里,一天后才被人发现,早冻僵了,送医院,没救过来。
母亲搬走了。没人知道她去了哪儿。
这些事,安娜是在监狱里听说的。
说这些话的人,是那个替伊戈尔来传话的中年男人。他隔着玻璃,脸上带着笑。
“安娜小姐,只要你点头,一切都可以回到从前。你出来,继续当你的军官,你父母的待遇也恢复。没人会再提这件事。”
她点了头,就能回到从前。
她没点。
她站起来,走回牢房。
五年。
她本以为自己会恨。恨那个公子哥,恨他爹,恨那个把她送进监狱的检察官,恨那些在法庭上作证的“战友”。
但走着走着,她发现自己没力气恨了。
累。
太累了。
十九岁进去,二十四岁出来。
五年里她在单人牢房里待了四年半。不是因为她闹事,是因为“叛锅罪”的犯人不能跟其他人关一起,怕她“传播有害思想”。
刚开始她还申诉。写材料,找狱警,托人递信。写了几十封,一封回音都没有。
后来不写了。没用。
五年里她想过无数遍,如果当时点了头,现在会是什么样。
可能还是军官,可能已经升了上尉,可能拿了更多勋章。可能她爸没中风,她妈不用被人骂“卖锅贼的妈”。可能他们一家还能坐在餐桌前,吃一顿温馨的圣诞晚餐。
但也可能,她早就不是自己了。
监狱里有个老犯人,偷东西进来的,判了八年,跟她关在同一层。老太太头发全白了,牙掉了好几颗,说话漏风。每次见她都念叨:
“姑娘,人这一辈子,就活一个‘自己’。你要是把自己弄丢了,就算在外面,也是个空壳子。”
她那时候听不懂。
后来慢慢懂了。
五年后,十二月二十三号,圣诞前夜。
她二十四岁,从监狱大门走出来。
外面下着雪,不大,细细碎碎落在肩上。她穿着灰色棉袄,监狱发的,不合身,袖子长出一截。站在门口,看着空荡荡的马路。
没人来接。
她站了十分钟。雪把头发染白了,肩头落了一层薄薄的白。路上偶尔有车开过,溅起泥水,没有一辆停下来。
然后她转身往火车站走。
候车室里,她抬头看见墙上的通缉令。
娜塔莎。二十六岁。偷窃,抢劫,越狱。
她盯着那张模糊的照片看了很久。二十六岁,大眼睛,圆脸,头发乱糟糟的。跟自己一点儿也不像。
但她心想,这名字不错。满大街都是,不扎眼。
她去售票窗口,买了一张去西部边境的票。
从那天起,她叫娜塔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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